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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吗劳动合同老板不给签合同-劳动合同老板不给签合同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03-29

    你知道吗劳动合同老板不给签合同-劳动合同老板不给签合同

    老板没和员工签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要求赔偿:提供证据:员工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该公司工作过,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例如工资单、社保记录、考勤记录等。 试用期间要不要签合同视情况而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入职一个月没有签合同,具体赔偿如下:用人单位需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标准赔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入职一个月没有签合同,具体赔偿如下:用人单位需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标准赔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此外,社会保险缴纳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会影响社会保险缴纳,未签合同的员工可能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如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可知,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后需在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如不签合同则面临支付劳动者最高11个月工资补偿的后果。 不签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老板要给阿姨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在阿姨工作满一年后,视为与阿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老板不能随意解雇阿姨,除非有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签合同上班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发布的“(一图看懂)试用期不签合同不缴社保,违法!”得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试用期未满一个月又没有签合同被辞退,如果经用人单位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工资要依法结清的。单位的做法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老板没有与阿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将面临法律风险。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达成合意,除非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补签、倒签合同的行为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 这里注意下,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个月内是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才存在双倍工资问题,如果公司没签合同,不要自己去提醒hr不要主动离职哦~ 也就是说,在阿姨开始在烧烤店工作的时候,就已经与老板建立了劳动关系。老板应该在一个月内与阿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不交社保也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试用期间,如果员工没有签署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签署,并且还可以向员工主张由于未签合同而产生的赔偿。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案例:某旅行社招用了10名应届毕业生。入职时,老板发话:试用期内做得好就签合同。为保住“饭碗”,这些应聘者经常在岗位上加班加点,处处谨小慎微。谁料仅仅过了2个多月,老板竟然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将他们全部辞退,并将其工资、加班费全部扣除。此时,这些求职者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等维权证据,故对老板的蛮横行为手足无措。 是酒店没有与员工签合同?还是女子离职的时候将劳动合同拿走了?我们不是当事人,也不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孰是孰非很难判断。 在接受企业委托后,律师首先与公司老板进行了沟通。老板辩称,“我们没签劳动合同,他来公司才几个月。我认为我们之间是雇佣关系,房产出售成交后我们会和房地产开发商结算,给他销售提成。” 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和阿姨的合法权益,老板最好还是尽快与阿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 有一些小企业很纠结要不要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签了成本高且要履行相关义务,不签似乎有风险。当然有的企业甚至没意识到不签合同是个法律风险,员工招进来直接开干,签合同压根不在自己考虑范围内。 9.最好是入职当天签合同,最迟不能超过入职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07年6月30日进入一港资企业,当年8月签了第一次劳动合同(为期一年。)08年8月签第二次合同(为期两年)。下月(10年8月)15号应该签第三次劳动合同,但昨日公司老板私下通知各经理,对于下月签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一律解雇(全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的三十多人)。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能够得到多少补偿金或是赔偿金?很担心会打官司,因为去年年底解雇的十多人现在还在劳动仲裁中。。。。。。 我举了个例子,“比如说,同样是一家销售型的企业,有的老板想把1年设定为劳动合同期限,设定2个月的试用期,目的是用1年时间考察销售人员的业绩,确定要不要再与其签订更长期的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也有的老板把劳动合同期间设定为3年,设定6个月的试用期,在一个相对较长的试用期内考察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根据试用期内的销售业绩,决定员工是否给予转正。” 根据法律规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即使公司事后倒签合同,员工也愿意的情况下,但其事后又主张工资差额,公司也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差额。因为未签订合同为公司过错,倒签合同属于公司规避二倍工资的借口,所以不能弥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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